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文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05-07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宛城政采公开-2020-33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540000元。
  • 河南省
  • 司法机关
  •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先生
  • 预算***万元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1663****188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文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文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文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0-33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采购裁判文书安全管控输出系统1套,便携式计算机45台,照相机1

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采购需求标准;

4、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指: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指:提供缴纳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指: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5.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5.3投标人自行出具有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咨询:037761176186

6.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CA办理和咨询:0377--61176139

6.3投标报名

6.3.1报名时间: 2020 5 8 8:00 时至 2020 5 14 17:30 时。

6.3.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投标人全电子项目投标操作手册》)。

6.4招标文件的获取

6.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0 5 8 8:00 时至 2020 5 14 17:30 时。

6.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ggzy.com左侧“用户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6.5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再缴纳。

7、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交电子版(U盘存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陆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www.wcggzy.com),在“组件下载”中下载。

7.1.2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 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0 6 2 14 30 分。

7.3、电子投标文件(U盘存储)递交截止时间: 2020 6 2 14 30 分。

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的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7.4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进行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cggzy.com)、《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106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663****1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1015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3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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