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公开招标2020-2021年度限额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公开招标2020-2021年度限额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公开招标2020-2021年度限额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20-04 交易编号:SFZ2020003
三、服务对象范围: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四、服务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项目预算金额:限额标准以内。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示范区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2020-2021年度限额内服务入围供应商,本项目共分九个包,分包情况如下:
第一包:工程监理; 第二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第三包:工程咨询; 第四包:工程类设计;
第五包:测绘; 第六包:资产评估;
第七包:造价咨询; 第八包:地质勘察;
第九包:第三方质量验收。
注:以上各包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但需分别制作所投包的投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八、一至九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8.1第一包工程监理
8.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1.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1.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以上三个专业资质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其他专业资质不限。
8.2第二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8.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2.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2.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能够编制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可行性报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8.3第三包工程咨询
8.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3.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3.3投标人资信评价证书等级须乙级及以上。
8.4第四包工程类设计
8.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4.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4.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以上专业资质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其他专业资质不限。
8.5第五包测绘
8.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5.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5.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能编制土地预审报批相关技术资料。
8.6第六包资产评估
8.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6.2供应商依法注册(河南省外注册的企业需在河南省境内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即可);
8.6.3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8.7第七包造价咨询
8.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7.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7.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
8.8第八包地质勘察
8.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8.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8.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8.9第九包第三方质量验收
8.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9.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9.3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8.10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信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为准)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注:各包入库供应商资质范围要求应包含但不限于。
九、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十、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措施
10.1开标前一天,对开标室进行消毒。投标人进入交易大厅前,配合保安完成体温测量、身份证登记、酒精消毒等防疫工作。未佩戴口罩,体温高于37.3℃一律禁止入内。
10.2代理公司派一名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门前检测点核对投标人身份信息及授权委托书(并负责将投标人身份信息及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拷贝至U盘),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授权委托人(该委托人必须附合《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交易项目进场进行交易活动的通知》之规定)方可进入开标室。进场交易项目焦作市区以外的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人进场交易需符合焦作市防疫部门关于外地入焦人员的有关规定(进交易中心时出具投标人居住地社区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若入住酒店焦作市入住酒店后到酒店所属社区医院体检开具的健康证明),也可委托焦作市内的非隔离人员作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10.3开标前中心将对开标室进行集中消毒,进入开标室的投标人须服从代理公司安排,分散就坐,人与人之间至少间隔1米以上,严谨聚堆,禁止交头接耳。
10.4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立刻离场,中心保洁将对开标区域进行集中消毒。
10.5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领取证书原件,不再在交易中心等候领取。
其他相关规定遵循防疫期间相关文件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3月10日至 2020 年3月17日(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www.jzsfqggzy.cn);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www.jzsfqggzy.cn),进入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CA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在示范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下载。(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3月31日9时00分
2、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二楼第 一 开标室(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0 年3月31日 9 时00分
2、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二楼第 一 开标室(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常先生
电 话:0391-3******
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健身馆二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1-3******
监督部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