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观音寺乡第三十二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标段

2020-03-09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LZC2020-Bjc015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杨先生
  • 预算***万元
  • 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 0375-5******
@采购公告数据实体

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鲁山县观音寺乡第三十二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第三十二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20-Bjc015

三、项目预算金额***.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石坡头村红薯粉条加工建设项目

375583.00

375583.00

2

2

观音寺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1340243.00

1340243.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

4.1石坡头村红薯粉条加工建设项目;

4.2观音寺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石坡头村红薯粉条加工建设项目

二标段:观音寺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31000分整至2020482359分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各潜在供应商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所投项目的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597.jhtml

4、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49900分(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49900分(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310日至2020316

十一、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5-5******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与中兴路交叉口湛渔台西塔770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9****326

行政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41******5487188A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

 

发布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3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