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涞源县广平大街东商业楼内的涉案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涞源县广平大街东商业楼内的涉案房产
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9日10时至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河北省涞源县广平大街东商业楼内的涉案房产。涉案房屋所有权号:涞源房权证涞源县字第33925、33926号,建筑面积:1909.54、1909.54平方米。
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1900.832万元,保证金:19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京东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标的物位于商业楼的负一层、一层,存在抵押和部分占用情况。
3、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4日前与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19年7月17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101310112480;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4121004004。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解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9年6月27日至6月28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1853****931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电话:0312-3******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0311-6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