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1081190010霸土告字[2019]10号出让/转让公告
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霸土告字 [2019]10号
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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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及界址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详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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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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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0 |
霸州市扬芬港镇许家堡村,津保高速南侧 东:御景阁小区; 南:小区公路; 西:码扬路;北:村街住宅; |
35148 |
住宅 |
≤2.5 ≥1.3 |
≤75米 |
≤20% |
≥30% |
70年 |
8689 |
8689 |
见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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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 |
霸州市城区办事处北燕家务南头村、京九铁路东侧、106国道西侧 东:商业门店和住宅; 南:村街公路; 西:空地;北:空地; |
63685 |
住宅 |
<2.5 ≥1.3 |
≤70米 |
≤20% |
≥30% |
70年 |
28614 |
28614 |
见 须 知 |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竞买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3日15时前(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持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资信证明等有关文件,到霸州市益津南路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拍卖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5时前,15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7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四、踏勘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须自行踏勘,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7月4日9时在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6——7868617
联 系 人:王先生 张女士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