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3-26 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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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
现对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如下:
一、取消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形式,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9条内容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
①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同时退还同期存款利息)。
开户名称: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1300****01867021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行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315-7******;
(未汇入指定账户、指定金额,后果自负,不用再去2048换收据)
②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
③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以上3种投标保证金形式中的1种。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如果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具有开具银行保函的权限,可由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须由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或上级银行出具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权限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采用①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②银行保函形式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须提供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3、采用银行电汇,须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1日14时00分,现变更为2021 年 4 月 20日14时00分;
三、原解密时间规定为 10分钟(即 2021 年 3 月 31日14:00 至2021 年 3 月 31日14:10),现变更为解密时间规定为 10分钟(即 2021 年 4 月 20日14:00 至2021 年 4 月 20日14:10);
四、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截止至2021年 3 月20日17: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截止至2021年 4 月9日17:00(北京时间);
五、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截止之日为2021 年 4 月 20日14时00分;
六、明确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截止之日为2021 年 4 月 20日14时00分;
七、原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天,施工工期305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4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5日,现变更为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天,施工工期305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4 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25日。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