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及司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及司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公物招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及司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及司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19)0168-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第1包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及司法辅助人员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因用工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具备相应实力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之相关的其他事项,计划派遣人数 120 人。本项目年总预算为 ***.00万元,含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及企业服务管理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注册地非本地的投标人需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8:30:00至2019年07月03日 18:30: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420,185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06月27日 08:30:00至2019年07月03日 18:30: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免费的除外),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07月19日 09:30:00。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6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4******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公物招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金城寨街与翠云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先生 0379-69******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