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主楼电梯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主楼电梯”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主楼电梯
1.2 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19-14
1.3 采购预算:***万元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主楼2部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全过程验收、培训等全部相关服务。
2.2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通知生产之日起10日历天;
2.3 设备安装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自招标人通知安装之日起1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及交工验收手续)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制造商: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代理商: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级以上);
3.4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
3.5 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范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范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平台查询信息须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供应商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6日17:30时;
4.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gov.cn),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在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3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3楼)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4.3标书费收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单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文件费:500元),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交易大厦4楼)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中牟县商都大道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3***-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8室
联系人:孙先生 陶先生
电 话:03***-65928016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