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营销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营销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营销系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3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营销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业扩报装、电力管网、档案管理、采集费控管理、抄核收、短信平台、计量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呼叫中心流程、经营分析、营销报表等功能模块的定制开发,并提供新老系统的过渡、迁移及数据切割和相应的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运维服务)。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到位。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项目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独立完成电力营销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能力(附至少一项合同及对应合同的最终验收报告);
3.3 信誉要求:企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系统设计应遵循兴港电力企业信息模型标准(XG-CIM)(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8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4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 12日9时0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文档)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含加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润丰锦尚2号楼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371-60******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7室
联 系 人:卢先生 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
电子邮箱:2414823172@qq.com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