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选聘房屋测量机构、房屋评估机构、房屋拆迁拆除机构服务单位项目三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2019-06-1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郑港财采公开-2019-61.2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郭老师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1393****807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选聘房屋测量机构、房屋评估机构、房屋拆迁拆除机构服务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9-6

1.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选聘房屋测量机构、房屋评估机构、房屋拆迁拆除机构服务单位项目

1.3 标段划分:第三标段:房屋拆迁拆除机构(含垃圾清运及扬尘治理)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1.6入围数量:3家

1.7服务期限:3年

1.8采购预算:约***万/年度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第三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拆迁拆除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7日09时至2019年06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需按如下要求提供资料进行核对:

第三标段: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8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查询。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3.4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3.5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媒介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地  址: 郑州市新郑市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 1393****807

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133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