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2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豫财招标采购-2019-671
  • 河南省
  • 其他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周先生
  • 预算***万元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0371-6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67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是对省法院库存历史档案和当前新收质检不合格档案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及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卷宗档案数字化

约500万

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

提供卷宗档案临时存储

1

2.3预算金额:约***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包段。

2.5招标控制价:***元/页;

2.6交货期12个月(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按中标价续签合同);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8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9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落实支持监狱企业、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合法经营权,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若投标人为乙级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乙级(河南省)资质;

3.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 月1 日以来档案数字化项目类似业绩壹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自行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记录);

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素--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单位报名须知:

(1)投标单位应首先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2)不见面开评标项目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身份录入相 关信息、参与网上报名、领取文件等,才能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获取主体库信息,正常参与投标。 为了不影响投标,没有“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主体类型的市场主体,务必尽快根据单位实际情 况自行添加“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主体类型(注:非施工单位的市场主体只能添加“供应商” 主体类型),并对新增主体类型进行 CA 证书激活,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相关操作请查 看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9 年 6月 13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登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6月13日至 2019 年6月19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下载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每套(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 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7月 4日上午 1***0 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其他有关事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 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 A 座)。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 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在规 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开户 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扫描件时,请在主体信息库“其他投标所需材料 ”中录入上传后重新同步获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 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投标单位只有“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身份类型能从 主体信息库中获取资料。若无这两个身份,请尽快添加,并录入信息(需审核通过)和扫描件,制 作投标文件时从这两个身份获取信息库资料。

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 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8.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9、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人:郑州市金水路 282 号

联系电话:喻先生

联系地址:0371-65******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周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1850****112  1820****505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总部企业基地二期95号楼6楼

电子邮箱cdzbfive@163.com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