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
1.2 服务周期:1年。
1.3 质量要求:合格。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采购预算:约***.4元。
1.6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
1.7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9-38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成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或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2.6委托代理人提供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18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09 时30分 。
4.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4.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09 时30分。
4.3.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4.3.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马老师
电 话: 0371-8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0371-56******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80号(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