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濮采市直招标采购—2019—26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朱女士
  • 预算***万元
  •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 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濮采市直招标采购—2019—2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1300万元
2.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和运行服务采购项目,详情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5.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以实际年份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出具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 (北京时间) 。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濮阳市公共源交易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对应的招标公告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拾万元整;
形式:由投标人的基本户中以电汇形式交纳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  号:4100 1510 **** 5250 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  号:1055 0200 0357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注: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将银行转账单和公司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收款人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六、需落实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七、投标文件截至、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50****792
监督单位: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地址:濮阳市绿洲风景26号楼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33****77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