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防尘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防尘网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防尘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防尘网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商政采[2019]353号
1.3、采购编号:商睢财采(2019)170号
1.4、项目地点:商丘市睢阳区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预算金额:396 万元
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8、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尘网 | 5针,8m×50m/卷 | 11000卷 |
1.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1.10、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供应商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与采购物相关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2.4、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支付文件费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 6 月 4 日上午 08:00 至 2019 年 6 月 11日下午 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申请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上午 09:00 整(北京时间);
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4 开标室(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4.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估算价的 2%,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纳方式:网上递交。
交纳及到账日期:2019 年6月 4 日9:00时至2019年6月14日17:00时。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供应商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593****299
地 址:商丘市北海路与华夏路交叉口东北角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0371-56******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80号(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
监督单位: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93****299
地 址:商丘市北海路与华夏路交叉口东北角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