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车辆维修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19-01-21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郑港财采公开-2018-59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 0371-60******

1、采购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车辆维修服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59

2.2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车辆维修服务招标项目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投标质量: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

2.5项目范围及内容:市政环卫车辆、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特种保障抢险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等。

2.6项目预算:***元。

2.7经营期限:3年。合同逐年签订。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3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内须包含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业务;需对环卫车辆底盘及上装系统专用部分有维修经验。

3.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2日8 时30分至2019年1月 28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09 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

5.3.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5.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09 时30分。

5.3.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开标室。

5.3.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371-60******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0371-56******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80号(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