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大米等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9-01-13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询价
  • 新财采备(2019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经相关部门批准,受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委托 ,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就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大米等物资采购采购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大米等物资采购

1.2交易中心编号:新政购(201915

采购 号:新财采备(20191

1.3 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交货地点:  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采购范围:大米、面条、食用油(详见“询价文件”)

1.6预算资金:人民币170250.00

2.      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报价人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

2.3.   报价人经营范围需包含采购内容,且可以为采购人提供配套专业指导;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询价文件获取与报价提交

3.1参加询价采购竞争的供应商首先登陆“信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yxzspfw.gov.cn:88/TPFront/)”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3..2本次询价采购实行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 14 日至 20191 162359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xxggzy.net)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3.1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191162359分(同报名截止时间)。

3.3.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3.3.3请供应商报名下载询价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3.4询价文件及资料费售价0/份(免费)。

3.4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询价响应文件须包含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应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同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企业法人参加会议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原件、诚信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原件,备询价小组查验。

3.7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全部装订成册并不透明密封成一包。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送时间”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会议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按要求盖公章或文件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废标。

3.8询价采购会议召开及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地址: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大楼5楼。

3.9询价采购会议召开及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1 18 142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10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传真、电报、电话报价。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11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xxggzy.net)上发布。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郑主任(1393****688

4.2.   交易中心电话:余主任(03******507

4.3.   监督人: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376-2980510

 

 

 

                                       新县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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