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生态水系改造提升(七支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
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生态水系改造提升(七支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生态水系改造提升(七支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
1.2项目编号:YCJZXCS[2018]46
1.3项目地点:漯河市郾城区
1.4项目预算:***元
1.5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新建水利工程、新建滨水景观工程、新建管理房工程、新建清水系统工程及其它相关工程。
1.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程。
1.7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1.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公告期限:2019年 01月 04日08时00分起至 2019年01月10 日17时30分
5、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 01月 04日08时00分起至 2019年01月10 日17时3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01月18日 08时30 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01月18日 08时3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嫩江路与嵩山东支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楼)
9、磋商文件的售价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漯河市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0395-6******
代理机构名称:漯河市宇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95-5******
地址:漯河市海河路241号
监督部门: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财税所
电话:139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