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OA系统购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OA系统购置服务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OA系统购置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OA系统购置服务项目
1.3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8-29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成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4)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止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提供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 日8 时30分至2019年1月9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3.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09 时30分 。
4.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4.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09 时30分。
4.3.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3.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0371-56******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80号(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