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变更公告(02号)
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变更及澄清公告(02号)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遂平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采购招标编号为“遂政采招【2020】144号、遂财招标-2020-29”。2020年7月1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等平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及澄清:
一、变更内容
原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的构成”
变更前:评审小组:5人,其中项目实施机构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变更后:评审小组:7人,其中项目实施机构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
二、澄清内容
(一)根据原资格预审文件3.1款、2.1款规定,现对“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件”内容澄清明确如下:
1、资质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上述原件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提供。
2、财务实力:
(1)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
(2)能够证明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额度不低于5亿元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具有单项5亿元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投资或施工的业绩合同原件(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提供。
4、企业信誉: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上述原件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
(2)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
(3)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声明函加盖公章原件,由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
5、提交方式说明
上述所列原件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要求单独密封,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此外,参与现场资格预审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另行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现场资格预审的,应另行提供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二)根据原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要求,对原资格预审文件4.1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澄清说明如下:
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不变。
本更正澄清公告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澄清公告与原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澄清公告为准。
四、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遂平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遂平县城南新区勤政路东段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96-4******
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3****566
遂平县公路管理局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