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火车站站房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服务采购变更公告
鹤壁火车站站房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淇滨政采-20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壁火车站站房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开标地点:因疫情管控,开标地点另行通知,更正为: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东段棉麻公司西楼四楼会议室;2、原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更正为: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更正日期:2020年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为在有效期内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人员必须出示河南省“健康码”绿码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且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入场投标,否则不准入场。因投标人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造成的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河南省“健康码”及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申领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首页-“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投标活动人员管控的通知”-附件下载。
3、潜在投标人确实因所在区域管控无法到场,依据《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0】1号、《鹤壁市财政局转发豫采购【2020】1号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鹤财办购【2020】2号文件精神,可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方式,邮寄地址:开标地点,接收人:采购人(见下)。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须同时出具“承诺函”-见附件,未出具“承诺函”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壁市淇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3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日报社A座507
联系方式: 1332****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明凯,电 话:1393****666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胜茹, 电 话:1332****868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对如下事项做出郑重承诺:
(一)我方无法到场,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方式参与本项目开标,由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失败,均由我方承担;
(二)我方无法到场,接受任何可能的评审结果,并自愿放弃质疑投诉的权利。
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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