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无梁镇一事一议大木厂文化广场工程-变更公告-
2020-03-09 12:00:00
禹州市无梁镇一事一议
大木厂文化广场工程
补 充公告
1、采购人:禹州市无梁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禹州市无梁镇一事一议大木厂文化广场工程
3、采购编号:YZCG-T2020014
4、采购预算:***万元
5、补充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大部署,根据《豫疫情防指办(2020)41号》文件通知精神,除Ⅲ类县市区外,Ⅰ类、Ⅱ类县市区(包括省外)外地来禹投标企业须提供由本人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进入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
特此通知
禹州市无梁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