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丰泽园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一区)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公告

2019-06-17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焦公管办采购[2019]-256号
  • 河南省
  • 教育系统
  •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冯女士
  • 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中心小学
  • 1346****936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解放区丰泽园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一区)
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采购[2019]-256号 
二、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公告日期: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4日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变更日期、事项及内容:
变更日期:2019年6月17日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六、合同授予:
28.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28.2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现变更为:
28.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28.2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中心小学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西侧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46****93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30****971

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中心小学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