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一体化保洁机制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2019-06-13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李先生
  •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 0391-3******

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一体化保洁机制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故现发布补充通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一体化保洁机制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9-27

3、原公告日期:201966

二、补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12页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为:供应商自2016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已运营的项目公司承接的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服务等环卫项目,年服务费在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8分。此部分最高得18.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提供虚假合同及证明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变更为:供应商自2016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已运营的项目公司承接的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服务等环卫项目,年服务费在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年限在8年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8分。此部分最高得18.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明确服务年限,否则不予以计分;原件备查,提供虚假合同及证明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原招标文件中第12页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人员》为: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获得国家或省(含直辖市)级科学技术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半年内(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证书的,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证书的,得2分;

3、拟派安全专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证书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半年内(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13页评标办法中《维护方案》中:对投标人自我证明本项目核心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能力的强弱横向对比评分。必须包含垃圾收集与转运车辆(1-2分)

  现变更为:对投标人自我证明本项目核心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能力的强弱横向对比评分。必须包含垃圾收集与转运车辆,且垃圾收集与运转车辆必须为密闭式垃圾运输车1-2分)

4、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91-3******

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1-2******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

五、监督单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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