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梯加装工程变更公告
2019-06-11 12:00:00
各投标人:
(1)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商务条件及技术参数”中:
控制方式 |
1C-2BC(单控) |
轿顶型号 |
L210(LED照明) |
操作箱型号 |
配备CBV1-C720型主操纵箱 |
操纵箱显示形式和面板材料 |
LED点阵式显示,发纹不锈钢面板 |
厅位指示器 |
每层PIV1-C730N型(发纹不锈钢面板) |
现变更为:
控制方式 |
单控 |
轿顶型号 |
按各厂家出厂标准配置供货 |
操作箱型号 |
按各厂家出厂标准配置供货 |
操纵箱显示形式和面板材料 |
按各厂家出厂标准配置供货 |
厅位指示器 |
按各厂家出厂标准配置供货 |
(2)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3日15时00分。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7日15时00分。
涉及磋商文件中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与变更后内容保持一致。因发放变更、澄清等通知会造成电子采购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电子采购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