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购皮卡车项目(三次)-

2019-04-12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411219190225CG011。现对本项目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义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义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购皮卡车项目(三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义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YMZFCG[2019]008;项目编号:411219190225CG011。现对本项目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现将谈判文件内“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变更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变更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谈判程序”中的“资格评审”第三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变更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第2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变更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原开标时间为2019415日下午1500分,变更为:2019419日下午1500;原保证金时间为20194141730分,变更为:20194171730

6、其它内容不变。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义马党政网》、《义马市财政局网》发布。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义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电话):杨先生(0398-5******

地址:河南省义马市珠江路西段建设局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徐先生(1883****02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5******

地址:义马市千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