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中医院心肺科五官科急诊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鹤壁市中医院心肺科五官科急诊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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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鹤壁市中医院心肺科五官科急诊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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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ZYZB-[2019]-0104 |
批复编号: 鹤财招标采购-2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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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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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万元 |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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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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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鹤壁市中医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先生 1571****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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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女士 1763****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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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万先生 03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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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 (三)、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参数 1.9调焦范围:≧(2—200)m; 1.13最低照度: F1.2时≦0.1Lux; 2.3、★照度高:1900000Lx; 2.5、光源输出孔:直径为(10±0.10)mm; (四)、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参数 1.9调焦范围:≧(2—200)m; 2.3、★照度高:1900000Lx; (六)、除颤仪 5.6、充电时间:1 小时内充电至 80% 电量; 现将技术参数变更为: (三)、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参数 1.9调焦范围:≧(2—200)mm; 1.13最低照度: F1.2时≦0.5Lux; 2.3、★照度高:900000Lx; 2.5、光源输出孔:直径为(10±0.30)mm; (四)、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参数 1.9调焦范围:≧(2—200)mm; 2.3、★照度高:900000Lx; (六)、除颤仪 5.6、充电时间:4 小时内充电至 80% 电量; 2、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条款的“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制造商红章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现统一变更为: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整,现变更为2019年3月26日上午9时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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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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