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民安集贸市场(原水果市场)电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补遗通知
遂平县民安集贸市场(原水果市场)电梯采购项目(遂政采招【2018】406号)竞争性谈判文件“三、投标人须知(六)授予合同26、付款方式:详见商务要求。”现更改为“三、投标人须知(六)授予合同2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合同价款一次付清。”
原文件“附件:
踏勘现场证明书
我 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现场实地考察、踏勘,并就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如下:
1、经充分考虑我方愿意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保证我方中标后,不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以施工场地存在瑕疪为由拒绝签署承包合同或拒绝履行约定义务。
2、我方确认本证明书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愿意遵守和执行证明书的内容。
特此证明!
投标人(章):
拟派委托人:
踏勘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附件:
踏勘现场证明书
我 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现场实地考察、踏勘,并就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如下:
1、经充分考虑我方愿意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保证我方中标后,不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以施工场地存在瑕疪为由拒绝签署承包合同或拒绝履行约定义务。
2、我方确认本证明书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愿意遵守和执行证明书的内容。
特此证明!
投标人(章):
拟派委托人:
踏勘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遂平县市场发展局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