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购买声纹、虹膜采集终端设备项目中标公示
固始县公安局购买声纹、虹膜采集终端设备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CGZ-2020-181
二、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购买声纹、虹膜采集终端设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标段供应商名称:信阳三宝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罗山县城行政中路
中标 金额:308200.00元
二标段供应商名称:河南警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楷林IFCc座1408室
中标 金额:38168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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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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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信阳三宝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科大迅飞股份有限公司 |
ZD-403 V2.0 |
23 |
1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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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河南警虹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
IKUSBE30 |
26 |
13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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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ID100 |
26 |
980.00 |
五、评审时间及专家名单:李泉、张群、李宝丽、张志海、祁继超(采购人代表)
评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在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基础上由我公司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收取。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始县公安局
地 址:固始县蓼城大道成功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783****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78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