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20年第一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0-237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2020年第一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采购项目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2月30日;
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3.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8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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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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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NO-NO2-NOX分析仪、SO2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PM***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五参数气象仪、动态校准仪、采样系统、站房安防监控系统和站房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五号A座-702 |
大写: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00元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孙朝琴(业主代表)、高风至(组长)赵妍、余清、包祥志。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534号”文件计取。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信阳)》上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冯先生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
电 话:037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北京路凯旋花园三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8237606455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6-66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