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淇县优质小麦病虫害统一防护项目结果公示
2020年度淇县优质小麦病虫害统一防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XCG-2020-25
二、项目名称:2020年度淇县优质小麦病虫害统一防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鹤壁市金斗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大道30号莲鹤大厦502室
成交金额:***元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 濮阳市满仓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濮阳市南乐县杨村乡杨村街46号供销社院内
成交金额:***元
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 南乐县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南乐县县城西二公里路北
成交金额:***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金额:一标段:7785元,二标段:6705 元,三标段:7822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为纸质版,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淇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淇县红旗路西段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69****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52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50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