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管委会大院保安委托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示范区管委会大院保安委托服务项目磋商二次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管委会大院保安委托服务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ASFZC2020-101-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四、评审日期:2020年12月10日,示范区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1
|
对示范区管委会大院保安委托服务项目二次进行采购,供应商负责示范区管委会大院办公楼区域内公共区域的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各类事故等安全工作,重点是门卫守护、院内巡逻、消防监控以及院内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 |
安阳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1410****90632270J |
安阳县地税局县直分局楼上(市东风路中段) |
*** |
金额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
1 |
示范区管委会大院保安委托服务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2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丽霞、段志平、刘宁波(业主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245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网站上同期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4日。
十、其他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阳县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0372-5******
统一机构代码:12410522683190156A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2-5******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安阳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0****05602246F
联系人:李楠
联系方式:0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