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体局泰和小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2020-12-09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郑经采磋商-2020-103
  • 江西省
  • 教育系统
  • 河南怀德敏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乔先生
  • 中标***万元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体局
  • 0371-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和小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郑经采磋商-2020-103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6

4、评审日期:2020年12月7日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郑经采磋商-2020-103

泰和小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郑州探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环东路京珠高速弓马庄工业园4排3号

***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泰和小学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

/

1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鲍培君、张新春、刘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以采购预算价为基数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9887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09 2020年1210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体局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371- 61******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怀德敏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773****048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路新时代广场7楼南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773****048

 

 

 

 

发布人:河南怀德敏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