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龙安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技术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公开采购-2020-8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编号:GBZC2020371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龙安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9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1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2.数量:龙安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1项
3.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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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 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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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安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
河北宙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保定市北二环5699号大学科技园5号楼6层602-3 |
小史 |
1863****805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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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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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安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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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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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姚铭栋、任孟梅、吴洁、马艳丽、王新明(采购人代表)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23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主要成交标的:详见附件明细表。
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安彩大道西段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2-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永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0****877
3.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部门代码:11410****05******6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372-3******附件信息:结果公告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