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智能医学知识普及服务平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 (2020)107号
2、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医学知识普及服务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5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博彧维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B包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10层1011室 |
|
成交金额(元) |
***元 |
|
|
名 称 |
智能医学知识普及服务平台项目 |
|
|
采购内容 |
智能医学知识普及服务平台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
|
|
采购范围 |
智能医学知识普及服务平台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 |
|
|
供 货 期 |
签订合同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
|
|
服务标准 |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城生、可友国、李志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核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2、收费金额:9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fzbidding.com》上同时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国瑞静香园南门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561****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561****873
发 布 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