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2020年度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灵财竞谈采购【2020】086号 ;LBGZ[2020]102-ZC067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打印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0年07月30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谈判小组:张玉冰、赵焱、董岐春
四、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灵宝市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 18 号
联系人:周金霞 1393****611
项目成交金额:***.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1393****390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8-3****** 1833****288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