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胡店镇区水厂、新店水厂、东楼水厂)成交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0-20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胡店镇区水厂、新店水厂、东楼水厂)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0年7月28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厅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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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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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202007037-1 |
胡店镇区水厂、新店水厂、东楼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河南淮海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八街名门尚居第二幢2单元1803号 |
***.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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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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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胡店镇区水厂、新店水厂、东楼水厂)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70日历天 |
李世泉 |
注册编号:豫24117172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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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高文林(采购人代表)、李建楠、刘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7月31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03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香格里拉花园一号楼七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6-8******
3.监督部门
名 称: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76-356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