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人工智能教学大数据服务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0-07-22 12:00:00
  • 中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巩财磋商采购-2020-68
  • 河南省
  • 教育系统
  •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薄先生
  • 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
  • 1383****990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就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人工智能教学大数据服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人工智能教学大数据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0-68

二、 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磋商结果公告媒介及定标日期

本磋商结果公告同时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定标日期:2020722 

四、磋商信息

4.1、磋商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9:00分

4.2、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4.3、磋商专家:刘秀红、赵国营、白志刚(业主代表)

五、磋商结果

人:河南省曲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玖拾伍万贰仟元整(¥952000.00元)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3号楼20层81号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捌拾元整整,由中标人支付。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薄先生

电话:1383****990

地址:巩义市第一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9******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

电话:0371-64******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