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大同路(黄河路-漓江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虞城县大同路(黄河路-漓江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大同路(黄河路-漓江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9】326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593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实施地点:虞城县大同路
采购内容: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控制价:***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评审日期:2020年7月17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0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
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乡市开发区高远路6号
谈判报价:2806658.86元 大写:贰佰捌拾万零陆仟陆佰伍拾捌元捌角陆分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徐成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51577892
经采购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本项目成交人为: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八、谈判小组名单:赵晟杰 顾传学 王雪梅(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22646元;由成交人支付,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0-3******
地 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4****** 1573****623
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