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餐厨剩余物收运项目(二次)-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平顶山市新华区餐厨剩余物收运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餐厨剩余物收运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PXZC-BG-2020001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餐厨剩余物收运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0年7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内容:将平顶山市新华区餐厨剩余物统一收集并运输到指定位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4.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需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将平顶山市新华区餐厨剩余物统一收集并运输到指定位置 | 河南洁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8号楼东单元5层南2号 | ***.87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董军、王瑞阁、杨郑军、刘南南、路瑜秀(业主专家)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招标代理费57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7月20日 至2020年7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四楼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375-2******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30****062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5******w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5-7******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