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镇刘沟村支流清淤项目(二次)-结果公告-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
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镇刘沟村支流清淤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河南正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镇刘沟村支流清淤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镇刘沟村支流清淤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0-176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0年7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三、招标内容及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内容: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镇刘沟村支流清淤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资金预算:941360.37元 ;
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四、评审信息
评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
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七楼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凯(组长)、 甘清朝((采购人代表)、 乔丽
五、成交结果
定标日期:2020年7月15日
成交供应商:河南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大河屯镇大河屯街
成交金额:***元
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六、成交标的
淅川县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九重镇刘沟村支流清淤项目(二次) |
河南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赵娣
豫 241131338596
| 20 |
七、成交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淅川县九重镇
联 系 人:袁清丽
联系电话:69******
代理机构:河南正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淅川县住建局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0563691
监督单位:淅川县水利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06042156C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
地址:淅川县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006042033B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丹江大道经济开发区
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
发布人:河南正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