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航空港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0-07-07 12:00:00
  • 中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郑港财采公开-2020-92、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中标***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航空港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7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航空港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周期:三年,开始时间以双方实际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0-901 索克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东明路218号 3366877.55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航空港区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年,开始时间以双方实际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田新立、戴贻丽、符建伟、杨洁、史啸宇(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发改办《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和[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收取。金额为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慈航路与长安路交叉口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1703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66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660****660
发布人:潘新线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7日

相关附件

物业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