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0-07-07 12:00:00
  • 其他公示
  • 公开招标
  • 原交采自2020GB12号
  • 河南省
  • 医疗系统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吴学英
  • 中标***万元
  • 原阳县人民医院
  • 0373-7******

原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

受原阳县人民医院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原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自2020GB12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2.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

四、评标日期:2020年7月3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

原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及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河南东庆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商鼎路龙宇国际7层706号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孟超 、马香梅、孙利伟、张兰、管予民(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双方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69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原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原阳县县城建设路

联系人:吴学英      联系电话:0373-7******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人:刘昊      联系电话:1301****767  

监督部门:

原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73-7******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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