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2020-07-03 12:00:00
  • 其他公示
  • 公开招标
  • 潢公采【2020】015号。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丁先生
  • 中标***万元
  • 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 0376-39***8966

一、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潢公采【20200***5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完成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项目涉及的全部地质勘察及规划设计编制工作,满足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主要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公园地质勘察。

(2)园林景观设计:包含本项目景观绿化、道路、建筑、给排水、电气、城市家具等全部设计,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等全部内容;完成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批。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06***2日。

五、评标日期202072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金额(元)

***

详见招标文件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

 90日历天

***元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

 杨军(组长)、张韬、吴桂荣、程靖、李子华、吴祖成、毛元生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代理服务费***47***90元,依招标文件注明约定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函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以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人:丁先生            

   话:0376-39***8966

   址:潢川县航空北路

 

代理机构: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天赋路***9号第一大街水月湾***3号楼***单元5

人:祁先生                  

   话:0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