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办案中心安保陪护队伍项目-成交公告
2020-05-29 12:00:00
|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办案中心安保陪护队伍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7 |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5月29日 |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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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 陈明明(组长)、黄开莉、陈高阳(采购人代表) |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成交单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3000元。 |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9日 至 2020年06月01日 | ||||||||||||
| 十、其他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十一、联系方式 | ||||||||||||
| 1.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 |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 ||||||||||||
| 联系人:陈主任 | ||||||||||||
| 联系方式:1660****087 |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郑东新区CBD外环中华大厦19楼(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业务一部 | ||||||||||||
| 联系人:王女士、贺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63****** | ||||||||||||
| 发布人:卢宗阳 |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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