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四里店镇第二中心小学等6所中小学建设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方城县四里店镇第二中心小学等6所中小学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方城县四里店镇第二中心小学等6所中小学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概况:
项目名称:方城县四里店镇第二中心小学等6所中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G-20200421-036
建设内容:四里店镇第二小学附属;四里店五间房小学操场;四里店三关庙小学室外附属;四里店镇第三小学附属;四里店镇庹庄小学室外附属;四里店镇贾扒小学附属。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0年04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审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标小组名单:刘英凡(评委会主任)、冯源、杜金剑、赵侠、马勇(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人名称:方城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合兴路西侧弘裕1号公租房1号楼306-310房间
企业法人:耿国群
联系人:狄正
联系电话:1378****601
中标主要内容:四里店镇第二小学附属;
工期: 90日历天
第二标段:
成交人名称:河南省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南阳市光武东路万正阳光海岸10栋104室
企业法人:刘延松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567****215
中标主要内容:四里店五间房小学操场;
工期: 90日历天
第三标段: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第四标段:
成交人名称:方城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合兴路西侧弘裕1号公租房1号楼306-310房间
企业法人:耿国群
联系人:狄正
联系电话:1378****601
中标主要内容:四里店镇第三小学附属;
工期: 90日历天
第五标段:
成交人名称:方城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合兴路西侧弘裕一号公租房301-305房间
企业法人:刘章栓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1378****650
中标主要内容:四里店镇庹庄小学室外附属;
工期: 90日历天
第六标段:
成交人名称:方城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合兴路西侧弘裕1号公租房1号楼301-305房间
企业法人:刘章栓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1378****650
中标主要内容:四里店镇贾扒小学附属;
工期: 90日历天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委【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七、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5楼、6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
监督部门:方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2MB0X73496X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67******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
地 址:河南省方城县裕州路112号
联系人:第一标段: 四里店镇第二小学附属 贾先生 1378****946;
第二标段:四里店五间房小学操场 郑先生 1378****859。
第三标段:四里店三关庙小学室外附属 陈先生 1356****597;
第四标段:四里店镇第三小学 附属 边先生 1378****281;
第五标段:四里店镇庹庄小学室外附属 庹先生1529****978。
第六标段:四里店镇贾扒小学附属 郭先生 1523****25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5幢
联 系 人:赛先生
电 话:1310****559
八、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网站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 0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