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洗扫、抑尘车辆采购项目-

2020-01-21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2019-12-04
  • 江苏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女士
  • 中标***万元
  • 清丰县环境保护局
  • 1393****195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洗扫、抑尘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2-04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27

四、评审日期:2020120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中标候选人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洗扫车一辆,抑尘车一辆;

河南省路科威公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濮阳市黄河路与濮水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采购洗扫车一辆,抑尘车一辆;

濮阳市盛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京开道

15269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采购洗扫车一辆,抑尘车一辆;

河南省赛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86号17号楼1层附4号

1528000.00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海杰、杨伟荣、董卫谦、曹利昆、李胜民(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20720.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1月22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先生

 话:1393****195

地址:清丰县春晖路路西

2、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话:0393-8******、1589****960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戚城公园龙宫

 


发布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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