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明港镇大营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19-06-13 12:00:00
  • 其他公示
  • 竞争性磋商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19-4。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杨先生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 1522****896

  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平桥区明港镇大营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第四评标厅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桥区明港镇大营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1.2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19-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预算金额:***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内容: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3.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3.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9528日至201963日。

四、磋商信息:

4.1磋商日期:2019611950分;

4.2磋商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厅;

4.3磋商小组名单:李宏图、蔡宗坤、陈传运。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信阳市豫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平安新村;

成交金额:***元。

六、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522****89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532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