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清风林”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清风林”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清风林”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清风林”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WJZC[2019]JC065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9年04月1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04月30日
评标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张光秀、王付洲、张振生
四、评标结果
成交单位:南阳市丽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白河镇姜营
成交内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清风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 ***元)
质 量:合格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类上限标准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贰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 25320.00元)
五、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本项目结果公告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公示发布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国奥大厦22楼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