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粮食产后服务功能提升项目-结果公告

2019-04-29 12:00:00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刘女士
  • 中标***万元
  • 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
  • 1503****262

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粮食产后服务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委托,就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粮食产后服务功能提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粮食产后服务功能提升项目

1.2采购编号:WJZC[2019]JC066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2招标公告日期:2019417日至2019423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9428

3.2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评标委员会成员:陈文灵、王晓、蒋德军

4.评标结果:

中标人:河南基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大写:柒拾陆万柒仟零伍拾元整)

工期: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1500元整。

5、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本项目结果公告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南阳宛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宛东库点)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3****077

    址:南阳市宛城区光武中路6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3****262

    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8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