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汉冢乡)-结果公告
宛城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汉冢乡)成交结果公告
南阳盛世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宛城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汉冢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宛城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汉冢乡)
1.2 项目编号:WJZC[2019]JZ077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为汉冢乡2019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
2.2 采购预算:***元。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标准。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
2.6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3.2 公告日期:2019年4月22日
四、谈判信息:
4.1 谈判日期:2019年4月26日
4.2 谈判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谈判小组名单:田旭峰、江红英、王道春。
五、成交信息:
5.1 成交人名称:河南省江淮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5.2 成交人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小西关105号
5.3 成交金额:***元
5.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
5.5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标准。
5.6 中标标的:为汉冢乡2019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3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883****299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盛世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车站南路桂花城南门
联系人:薛女士
电 话:1378****217
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
南阳盛世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